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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士应该怎么做?才能更好的保障患者安全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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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情经过

某日上午9:02,某医院急诊室外面过来两个人,一个是家长,女性,30多岁的样子,患儿服了过量的舍曲林,7片,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个小时了,患儿,女,14岁,穿着校服,此时神志清、精神可,步行入科。

家长诉说患儿服药过量,说是要来催吐。

值班护士当即建议患者立即洗胃,因本院没有小号的洗胃管,建议她们去中心医院去洗胃。

家长不愿意去,并说自己已经咨询过中医院的医生,对方说催吐,故而带其女来催吐。

护士建议患者去中心医院洗胃。但还是向其讲解了催吐的方法:喝温开水或纯牛奶后,刺激咽喉部引发呕吐反射,反复多次进行,完成催吐等相关健康教育,说催吐在家进行较为方便,因为要喝大量的水,还要呕吐……于是家长就领着患儿回家催吐去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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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后反思

事后,当事护士总觉得自己做的有些不妥。但又不知道自己缺陷和不足在哪里?

这个患儿,就这样让她回家去催吐?

当班护士的应对,很显然,是有缺陷和不足的,需要进行事后反思。

患儿过量服药,时间才过去1个小时,还在洗胃的最佳时间内,护士应该最后再次强调让她们上医院洗胃才是较为妥当、正确的做法。

教会其催吐方法,回去严密观察,有情况立马上医院?

这样做,表面上看,似乎也没问题,但护士此时,显然忘了自身的角色——护士。门急诊护士肩负分诊分流的职责,情况再紧急再特殊,护士也不能越俎代庖,让患者错失医生的诊疗程序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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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确的应对措施:

 

 

1、立即报告医生

护士接诊到患者,进行初步评估后,应该把其分诊分流给值班医生,而不是自己自行其是。当事护士虽然给患者和家属指导了催吐的方法,但很显然,她的做法属于越界,掠过了医生的诊疗,这是护士工作大忌。

本来需要医生进行诊疗的,现在,她把所有的责任都扛在了自己身上,全然忘记了自己只是个护士的角色。

 

 

2、遵医嘱行事

如果医生建议患者洗胃,是需要签署洗胃同意书的。患者家属同意洗胃,护士才能给患者进行洗胃操作。如果患者和家属不同意洗胃,医生会给其告知情况,交代清楚各项风险后,签署知情告知书,留下工作痕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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舍曲林药物过量有哪些临床表现?

1)5-羟色胺反应:心电图 QT 延长、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、嗜睡、胃肠不适 (如恶心和呕吐) 、心动过速、震颤、激越和头晕。

2)罕有昏迷报道。

 

 

舍曲林过量怎么办?

1、任何用药过量都要给予积极治疗 

有证据表明,舍曲林在过量服用时仍有很大的安全范围。曾有舍曲林单独过量服用高达 13.5 g 的报道。曾有过量服用舍曲林导致死亡的报道,但大多出现于与其它药物和/或酒精联合应用的情况下。因此,应对任何用药过量给予积极治疗。

患儿14岁,初中生,身高与其母不相上下,服用7片舍曲林。舍曲林在过量服用时虽然有很大的安全范围,且临床上虽然经常遇到舍曲林药物过量的情况,有的患者甚至因此多次就诊,有的医生并不推荐洗胃(这一点,也印证了话题中患儿母亲咨询医生后的说法),但为了保障患儿安全,积极对症处理,仍是必要的。

 

2、舍曲林没有特效的解毒剂

舍曲林过量无特效解毒剂,且由于舍曲林有较大分布容积,强迫利尿,透析,血液灌注及换血疗法均没有明显意义。

 

3、对症处理

1)开放并保持气道通畅确保充分的供氧及换气;

2)可与导泻剂合用活性碳;

3)催吐或洗胃同样甚或更为有效。

4)监测生命体征  在对症治疗及支持疗法同时,建议进行心脏及生命体征监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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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记

患者安全,责任如山。虽然护士也是出于医者仁心,但做法亦不足取,下不为例。前事不忘后事之师。相信在医护人员的严谨工作之下,患者安全、医疗安全也更加有了保障。

 

参考文献

1、舍曲林药品说明书